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接受境外资助指南

接受境外资助指南


1.科研单位、团队或个人填写《中山大学申请(接受)境外资助项目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背景材料;
2.科研单位、团队或个人所在院系填写审核意见;
3.院系同意后,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意后,提交科研主管部门审核;
5. 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科研单位、团队或个人方可与资助方签署协议,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