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
文章来源:CMB基金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7
简 介
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China Medical Board(简称CMB)作为洛克菲勒基金会的一个分支,始建于1914年。1928年,CMB脱离洛克菲勒基金会成为一个独立机构;1914-1915年,CMB创建并经营北京协和医学院。1951年,由于历史原因,CMB离开中国,将其工作重点转移到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CMB一直致力于加强亚洲地区医学、公共卫生以及护理方面的教育和研究。
1980年,CMB应中国政府的邀请返回中国,将资助范围由北京协和医学院扩展至包括中山大学在内的13所医科院校。一方面CMB为重大医学科研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致力于加强中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其资助方式包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资助海外培训、图书馆建设、计算技术引入,更为重要的是推动教育理念、教学课程及教学方法的改革。
CMB为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如蒙古、泰国、越南、缅甸、老挝和尼泊尔的26所院校提供资助。在过去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CMB资助亚洲国家将近10亿美元。
目前,CMB的资助重点是卫生政策体系科学领域。
管理机构
中山大学CMB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对受资助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及代表学校与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联系和沟通。
中山大学CMB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黎孟枫
中山大学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古文力、何姗娴、贾晓丹
办公地点:北校区办公楼后座三楼320室
办公时间:每周星期二下午和星期四上午
联系电话:87331210、84115633
传真:87330747、84036860
E-mail: sumsie@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CMB资助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有效利用外资,促进我校医科教学、医疗、科研发展,加强和规范我校CMB项目的申请、实施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项目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教育项目、科研项目和其它项目。我校属于CMB资助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山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及临床附属医院等。
第一条 教育项目指医学教育、公共卫生教育及护理教育项目。
第二条 科研项目指解决我国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方面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护理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 其他项目指在卫生保健、医学信息、软科学等方面的研究及培训项目。
第二章 项目申请人条件
第四条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有进行该课题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所负责的项目。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个以上CMB项目。
第三章 项目申报程序
第六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CMB要求组织新项目申报。
第七条 申请人按CMB项目申请的格式要求将英文项目申请书摘要交院系办公室,经院系专家评审,由院系送CMB基金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 递交的项目申请书经学校CMB项目咨询专家组评议后,由CMB基金管理办公室择优向分管校长推荐,由分管校长统一报送CMB。
第九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向项目负责人通报CMB项目申报的结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按CMB董事会的决定,各受资助大学的校长/副校长为各校CMB项目的总负责人。所有有关CMB项目的具体事宜必须通过分管校长与CMB董事会联系,各院系及个人不得自行与CMB主席及总部直接联系。
第十二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所有CMB资助的项目。项目款到达学校后,由CMB基金管理办公室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CMB的要求与项目负责人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经费使用方案。
第五章 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与权限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书的目标、内容及预算,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须按CMB董事会的要求完成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年度进展报告必须按“CMB项目进展报告格式”书写。项目结束时须提交一份附有详细结果的项目结题报告。
第十五条 凡CMB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时,均要在文章脚注明“此项目获保留CMB基金资助”(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the China Medical Board),并注明项目资助号,如:98-673字样。
第十六条 凡利用CMB资助经费取得的专利和研究成果进行书面申报时,均要注明“此项目获CMB基金资助” (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the China Medical Board)。所有拟申报专利和成果的CMB项目以及与CMB项目相关的宣传报道均应事先报请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同意并备案。
第十七条 跨院校、多单位联合项目的负责人,在递交年度进展报告时均要附各子课题报告,并负责召集各子课题的负责人出席由CMB董事会及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召开的各种项目进展报告会。
第六章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十八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各院系申报的CMB项目,在CMB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CMB项目专家咨询组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按CMB董事会的要求,对各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及计划实施进行协调和监督,定期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CMB项目一经立项,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应在两周内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向项目负责人介绍CMB有关规定及院校CMB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和经费开支的汇报工作,接受项目负责人有关项目的咨询。
第二十二条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各院系通报当年CMB可能优先资助领域的信息。
第七章 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CMB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CMB项目财务负责,严格按CMB经费使用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资金的调拨由分管校长、CMB财务负责人及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共同签字有效。
第二十四条 CMB财务负责人每年定期向分管校长及CMB基金管理办公室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汇报。
第二十五条 CMB项目经费实行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经费使用前,项目负责人需向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经费年度使用计划,报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及CMB财务核定,并由分管校长签字后生效。如单笔经费使用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经费使用与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及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有出入,需报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在汇报年度进展报告时,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两周与CMB财务核对账目,经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呈CMB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CMB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资金使用如有变化,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报请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八条 CMB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书规定时间启动、执行和完成,不得无故拖延,经费使用情况随时接受CMB基金管理办公室及CMB财务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不按时启动、无故拖延完成时间、不编报预算和结算、未经批准随意变更使用用途的项目,一经查实,CMB基金管理办公室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后可视情况对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停拨和收回资金等。此举将影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今后继续申请CMB项目。
第三十条 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及未按时递交年度报告的项目,CMB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缓拨或停拨该项目的经费。根据CMB董事会的规定,未能按时完成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将直接影响该项目所在大学今后新项目的申请。
第八章 购买仪器设备
第三十一条 购买仪器设备价格超过1万美元(含1万美元)须申报美国CMB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购买仪器设备范围,按学校申购手续购买。凡使用CMB资助款购买的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学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购置的仪器设备应附“CMB项目资助”的标签,报设备处备案。凡使用率不高、效益不好或管理不善者,学校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剂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CMB基金管理办公室。
中山大学CMB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中山大学CMB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CMB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项目立项书,设立账户,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第二条 项目负责人需每年12月1日前向学校CMB办公室提交经费下一年度使用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凡单笔经费使用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经费使用与年度使用计划及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有出入,需报学校CMB办公室审核,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凡使用CMB经费购买设备,需报学校CMB办公室审核,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仅使用于中山大学CMB项目,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山大学CMB办公室所有。
CMB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